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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美舒利引起肝脏损害14例
关英, 徐峰, 胡莲,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珠江医院临床药理科 广东省广州市 510280
周甘平, 湛江市中心人民医院药剂科 广东省湛江市 528475
通讯作者: 徐峰, 510280, 广东省广州市,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珠江医院临床病理科. andrewfxu@sina.com.cn
电话: 020-61643555 传真: 020-61643899
收稿日期: 2003-01-04
修回日期: 2003-01-10
接受日期: 2003-01-14
在线出版日期: 2003-06-15
修回日期: 2003-01-10
接受日期: 2003-01-14
在线出版日期: 2003-06-15
Abstract
目的
调查有关应用尼美舒利引起肝脏损害的病例报道, 促进尼美舒利的合理用药.
方法
通过《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》及《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网站》(Pub Med)检索尼美舒利引起肝脏损害的病例报道并进行分析整理.
结果
全球共有14例与应用尼美舒利有关的引起严重的肝损害病例报道, 其中女12例(85.71%), 男2例(14.29%); 13例出现黄疸(92.86%), 6例死亡(42.86%); 2例有后遗症(14.29%), 不合理用药3例(21.43%). 因果关系评估: 肯定3例, 很可能7例, 可能3例, 可疑1例.
结论
尼美舒利有极高的致严重肝损害用药风险, 建议应用尼美舒利应遵循下列原则: (1)肝脏损害患者禁用尼美舒利. (2)避免与有肝损害的药物联合应用. (3)长期应用尼美舒利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指标, 必要时应及时停止使用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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